2013-09-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截止到2012年8月14日18:00仍有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根据《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报名结束后,职位缴费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辖区的职位可放宽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由本人申请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放弃改报职位的,按规定退还报名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因报考职位招考计划取消而需退费或改报其他职位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20日前(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办理退费或改报职位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改报或退费手续,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改报或退费申请及改报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于上述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有关手续。涉及招考计划调整、取消的职位见《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职位调整情况表》。
二、办理退费或改报职位的地点:
1、法院系统改报地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
2、检察院系统改报地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628室(贵阳市金阳新区观山东路2号)
3、公安系统改报地点: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干部处817室(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82号)
4、司法系统改报地点:贵州省监狱管理局4楼(贵阳市云岩区都司路39号)
5、办理退费地点:贵州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1310室(省政府大院5号楼)。
附件: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职位调整情况表
贵州省政法干警定向招录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