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位政审考核合格的考生:
我县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第一批拟聘用人员的政审考核工作已结束,根据《黎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在安排工作岗位时,依考生所报考的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岗位。”为做好第一批拟聘用人员的选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考生于9月5日上午8时前到黎平县第三中学阶梯教室集中开会。
二、自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
三、本次选岗,不得找人替代选岗,如有无故不准时到会参选聘用岗位者,一律作为末位选岗处理。如超过选岗规定时间(9月6日),将作为自动放弃选岗处理,最终定为取消聘用资格。
特此通知
黎平县招考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