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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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录单位根据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公示的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照《招录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现场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现场资格复审,职位无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已退役士兵还须持《退伍证》);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因现场资格复审不严致使不符合《招录公告》规定条件考生进入面试环节的,该考生的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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