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荔波县2013年统一开招聘17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7月2日至6日报名)
为切实做好荔波县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结合荔波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包括说课、专业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2013年度全县共计划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3名。招聘职位分A、B、C三类。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专业技术职位(教师、计生、部分卫生职位除外);C类为教师职位、计生职位和部分卫生专业技术职位。部分招聘职位先归类统一招聘,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抽选确定具体岗位。(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其中:报考卫生医疗机构护理职位、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护理职位和医学检验职位、教育幼儿教师职位的学前教育专业和幼师专业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中专。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人员和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人员,(以上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退役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教育职位,对取得教师资格证并有10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7月 1日以后出生);报考卫生职位,对通过全国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有10年以上临床经验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7 月1 日以后出生)。
各职位招聘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招聘条件和需要说明的事项见《荔波县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非应届毕业的大中专学校在校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近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