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李祯超(报考单位02-院财局管中心,报考岗位04-会计工作)提出查分申请,丹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在丹寨县人大、丹寨县政协、丹寨县纪委监察等部门监督下,于 2013年 7月 1日上午 通过现场查分,该考生试卷加分有误,原该考生成绩分数为65分少加10分,经查核该考生成绩分数为75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13年 7月 1日 至 7月 5日 ,共5天。
联系电话:0855-3695062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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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小组办公室
2013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