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校名。2004年8月,贵州大学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贵州大学,同年12月,成为贵州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2005年9月,进入国家“211工程”大学建设行列。2012年,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能力提升工程”14所高校之一。贵州大学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正朝着建设具有区域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服务地方发展的领军型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120名,其中,紧缺专业教师、实验专业技术人员50名,管理人员40名,辅导员3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大学201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
6.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贵州大学201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应聘人员在201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5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管理系统(http://202.105.179.250:8999/gzurec/)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须在认真阅读《贵州大学201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案》和《贵州大学201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的基础上进行填报。
2.提交报考信息
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如实填写《贵州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上传下列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辅导员岗位,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大学201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备注栏的要求提供。
报考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考结果、现场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后须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中的审核状态,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2)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主要是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现场确认及缴费
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原则上应由本人到场进行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现场确认需携带的全部材料原件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1.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应聘人员携带网络报名中上传的全部材料原件、报名序号,在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行政办公二号楼人事处人才引进科417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外地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前两天到贵州大学人事处三楼第五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考试时间在贵州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
2.缴费
经现场确认,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
3.发放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后,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英语水平测试、综合知识测试两个部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1)英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岗、实验岗)笔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40%+综合知识测试成绩×60%。
管理人员、辅导员笔试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知识测试成绩×70%。
免试英语者,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的100%计算。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两个部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未完成所有面试科目或面试总分未达到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专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同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其中,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发布后15日内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交上报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通知包含公告通知、书面通知、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形式)一周内到贵州大学报到。拒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贵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联系电话:0851-8292297;0851-8291959。
(二)贵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51-8292118。
(三)本方案由贵州大学负责解释。
(四)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