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案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校名。2004年8月,贵州大学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贵州大学,同年12月,成为贵州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部共建大学。2005年9月被批准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
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4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科技人才8人,贵州省核心专家6人,贵州省省管专家56人,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54人,贵州省教学名师25人。
学校现有26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部。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133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1大学科门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省教育厅、省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56人,其中,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46名, 管理人员5名,辅导员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大学2013年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起至5月7日止(周末、节假日休息)。现场报名地点:贵州大学人事处人才引进与信息化管理科(贵阳市花溪北校区行政四楼)。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贵州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二);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考试环节,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
1、笔试
(1)英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写作等。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外语、综合知识测试各占50%。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面试由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综合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总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公布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站。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 计算,面试成绩占7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公布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站。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指2014年及以后才能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3年8月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大学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联系电话:0851-8291959 0851-8292297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贵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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