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贵州黔西南州贞丰县能源局面向县外遴选事业单位人员10人实施方案已公布,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8月31日。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贵州黔西南州贞丰县能源局面向县外遴选事业单位人员10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能源部门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遴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贞丰县能源局面向县外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方案、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三、遴选计划及职位
贞丰县能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事业编制人员10名,具体职位详见《贞丰县能源局2022年面向县外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对象
贞丰县以外的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在试用期的,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司法、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6.不符合此次遴选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贞丰县能源局邮箱(邮箱:zfxnyj@126.com)。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8月31日。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版PDF文件: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若遴选通过后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原件。
(4)工作经历证明。
(5)《贞丰县能源局2022年面向县外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版文件及盖章后扫描PDF版文件各一份(附件2),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若报考人员因填写《报名表》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遴选的,责任自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9月3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全过程,如有资格不符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面试
本次遴选只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非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纳入遴选范围;60分及以上为面试合格人员,将根据选聘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分数出现末位并列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组织加试,分数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遴选疫情防控必须严格按照《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领取遴选《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9月10日9:00-18:00。
地点:贞丰县永丰街道办金融公园20栋9层贞丰县能源局。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9月11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详见遴选《准考证》。
(四)体检
体检统一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从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如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经贞丰县能源局党组研究后确定拟调动人选,报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遴选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遴选方案》规定的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凡有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无论进入遴选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遴选资格。对违反遴选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遴选方案》解释权属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6610966(贞丰县能源局)。
监督电话:0859-6614452(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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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202208/t20220821_76138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