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方案

2022-08-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贵州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方案已公布,计划招聘15人。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3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实施方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十八届纳雍县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和中共十三届纳雍县委常委会第53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15名,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辅助执法人员1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违法乱纪行为。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22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2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8月22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2日后出生)。
 
  4、退役军人优先。
 
  四、待遇
 
  月工资1670元/月(含有个人保险),500元/月的绩效考核奖,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保。
 
  五、工作程序
 
  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发布:2022年8月17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3日
 
  3、报名地点: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和瑞庭1号楼二楼)
 
  4、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4张。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5、报名结束后,由招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证。面试证发放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6、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八、体检
 
  按照招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组织并列人员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高分进入体检。
 
  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
 
  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招用资格:
 
  1、损害国家及群众利益,造成极坏影响的。
 
  2、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3、有违反计生政策的。
 
  4、有失信行为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
 
  十、招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
 
  招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适宜招用条件的,不予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合同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组织领导
 
  为使此次招用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用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郭??杰(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周贤甫(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王季(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华(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鑫(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园林绿化中心主任)
 
  周??钢(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胡云川(法规股股长)
 
  陈海燕(综合管理股股长)
 
  杨??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亚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强、陈海燕同志负责招考具体事宜。
 
  十二、纪律监督
 
  招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十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536862(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3526469(纳雍县纪委监委纠风室)
 
  3523356(纳雍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组)
 
  纳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208/t20220817_76112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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