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4-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2。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9:00至2022年5月11日17:00期间。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2年贵州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指导和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行政审批窗口人员管理考核,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全省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全省非紧急类政府服务热线规划建设等工作。
 
  (二)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全额拨款县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厅机关政务服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贵州省政府机关幼儿园。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二类省级示范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其中: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招聘管理人员4名,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工勤人员2名,贵州省政府机关幼儿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能安心所报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9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具有胜任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能力素质。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被开除公职的;
 
  8.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或在事业单位因旷工、年度考核不合格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9.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2.曾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
 
  14.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人才信息网(http://www.gzrc.com.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2年4月22日到2022年5月8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方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bm.gzsdata.com/site/V7vIfy)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9日9:00至2022年5月11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bm.gzsdata.com/site/V7vIfy)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注册登录的手机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查询依据,请确保手机号准确无误并妥善保管。
 
  (2)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向取消岗位的报名考生退回报名费用。
 
  (3)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查未通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果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2年5月11日17:00)前不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报名申请。
 
  (4)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于2022年5月9日9:00至2022年5月12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9日9:00至2022年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bm.gzsdata.com/site/V7vIfy)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2年5月11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即2022年5月11日17:00)后至2022年5月12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不得再提交任何报名信息。
 
  注意: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报考人员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5月13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bm.gzsdata.com/site/V7vIfy)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5月25日9:00至2022年5月26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bm.gzsdata.com/site/V7vIfy)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6892260、86892660(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1380、88341378(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5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为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专业测试(专用于幼儿教师岗位)
 
  (1)贵州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需进行专业测试(其他岗位不需要),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6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测试。
 
  (2)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未达到1:6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测试对象。
 
  (3)专业测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4)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完成专业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计算:专业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折算成百分制后按30%计入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3.资格复审
 
  (1)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岗位和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百分制)与专业测试成绩按未折算比例的百分制原始成绩求和,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岗位和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4)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5)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岗位和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对象。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成绩(百分制)与专业测试成绩按未折算比例的百分制原始成绩求和,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通过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bm.gzsdata.com/site/V7vIfy)在线打印的《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本人手写签名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考察程序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定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因不可抗力导致需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其它资格条件和备注要求提供。
 
  (7)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现场资格复审时请按相关规定,做好防疫工作。
 
  (8)资格复审合格(含递补合格)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4.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面试采取现场打分方式,现场公布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岗位和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6)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7)总成绩计算
 
  ①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岗位和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省政府机关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笔试折算为百分制后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③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情形等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或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且在15个工作日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聘用手续所需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提供虚假信息或填写有误者责任自负。委托他人代为填写的,视同本人填写。
 
  (四)请应聘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笔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各种复习资料或考试辅导等信息,均与招考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联系电话:0851-86986814(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86892260(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86892660(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监督电话:0851-86825580(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七、注意事项
 
  在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工作中,均请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未定事宜,由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guizhou.gov.cn/zwgk/rsxx/sydwgkzp/202204/t20220422_73526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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