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大力引进省外优秀人才到贵州就业创业,打造人才聚集新高地,为贵州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我省提前谋划、超前部署,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团省委、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会商并形成一致意见,于近日印发《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一、扩大基层就业机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招聘、招募“教师特设岗位计划”10000人,“贵州省万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项目”10000人,“三支一扶计划”1000人,“选调生”1000人,“面向脱贫攻坚一线计划”1000人,“青年见习计划”10000人。
二、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鼓励各地针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开发设置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20000个。资金渠道中,10000个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10000个由各级地方财政保障。
三、盘活编制岗位存量。进一步充实基层农技岗位、医疗卫生岗位、文化教育等岗位,重点面向全省脱贫攻坚主战场,面向基层乡镇一线。全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要在原年度用编计划的基础上,再增加5000个用编计划,定向招录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四、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全省扶持50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注册登记改革制度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创业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创业培训政策等专项政策扶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与农村产业革命,到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重点围绕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科研及深加工等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外省高校毕业生在黔创业享受同等相关政策。
五、鼓励企业吸纳毕业生。国有企业、千亿级工业产业的企业、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企业、现代服务业的企业、优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要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财政扶持、贷款扶持和各类奖励补助。
六、增加毕业生再教育机会。争取国家支持,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增加到9000人。挖掘我省高校办学潜力,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增加到10000人,努力增加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的升学机会。
七、扩大“订单班”毕业生就业规模。压实“订单班”毕业生就业出口,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机制作用,挖掘省内企业吸纳定向毕业生就业的潜力,实现今年“订单班”就业人数不少于10000人(其中“精准脱贫班”订单就业人数不少于1000人)。
八、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孤儿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基础上再追加500元。鼓励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不少于1000个岗位面向12个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等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原则,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和就业指导,精准推送就业岗位。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以上。
九、激励毕业生应征入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征兵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落实和兑现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和措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探索和创新,激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确保征集数量和质量双提高。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1500人。
十、做好就业服务保障。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在农村产业革命中就业创业,带动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营造在农村产业革命中建功立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加大财政投入,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1000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地各部门、各用人单位要创造条件,开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在做好我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同时,大力引进省外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就业创业,满足各产业、各领域发展的人才需求,积极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各高校要简化和优化就业手续,进一步转变就业服务观念,积极开展网上就业服务,提前做好疫情防控中的就业工作方案,鼓励毕业生灵活就业,适当延长择业时间。对延迟离校毕业生推迟报到、落户等时限,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2年户口和档案托管,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编辑:胡宏涛
编审:李蓓
审签:王幸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