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0年定向“985工程”等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充分发挥选调生在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改善公务员来源结构等方面的作用,引进和储备一批党政机关后备力量和高素质人才,结合贵州发展实际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985工程”等43所重点高校定向选调一批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对象
全省计划从“985工程”等43所重点高校(具体高校名单见附件1)选调683名(具体职位计划见附件2、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2020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2020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②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④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
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上述条件的印证材料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6.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学校推荐。选调高校范围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提交个人申请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0年定向“985工程”等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同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在网上报名时一并上传。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8日09:00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6:00。报考人员须根据职位表明确的报考条件填报职位,选报省直单位或贵阳市职位的,可再填报一个除贵阳市外的其他市州(含贵安新区)职位。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报考,并结合实际选择笔试考点。
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将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以及《报名推荐表》照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大小为1M—4M)在相应栏目一并上传。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选调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注意: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完成报名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将导致报名失败。
3.实时显示报名情况。报名系统每小时更新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填报职位时参考。报考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网络堵塞、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选调考试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二)笔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2日9:00至5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完整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的责任自负。
2.笔试。笔试时间定于12月7日下午,设置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西安、长春7个考点,考生按照报名时选择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申论》,分值150分。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按时参考。
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可于2019年12月下旬登陆贵州人事考试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查询。
(三)网上资格初审
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后,选调机关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不符合所报职位资格条件的,不再进入相应职位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统一在贵州省贵阳市组织,分两类开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对象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宜见面试公告。
第一类面试对象为:报考省直单位或贵阳市职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职位计划1:3以内比例的人员。
第二类面试对象为:报考除贵阳市外其他市州(含贵安新区)职位且未被省直单位和贵阳市确定为拟签约对象的人员。
面试公告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考生须密切关注,按时参加。
面试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五)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在参加面试时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书面印证材料,由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省直选调机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六)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从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若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进入签约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由选调机关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情况综合研究后确定。
经以上步骤,若有职位空缺,则进行职位调剂。省直单位和贵阳市职位出现空缺不予调剂。省委组织部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空缺职位情况,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且未进入签约环节人员根据空缺职位情况提出调剂申请,市(州)党委组织部和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按申请调剂人员的学历学位层次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签约环节人员;若申请调剂人员学历学位层次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进入签约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由选调机关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情况综合研究后确定。
经调剂后若仍有空缺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和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结合用人需求和考生意愿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调剂。
(七)签订三方协议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省直选调机关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及相关高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签订协议后,考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体检
体检由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省直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若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选调机关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九)考察
省委组织部统一对考生的在校表现进行考察。考生毕业后,由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省直选调机关对其政治信仰、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做进一步考察。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选调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录用
拟选调对象名单在相应学校就业信息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省直选调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同步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和省直选调机关根据拟选调对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能力取向以及岗位需求等情况,研究安排工作岗位,报省委组织部批复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政策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选调生在贵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二)按照中组部及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加强选调生培养锻炼,在录用或试用期满后,适时安排到基层锻炼。
(三)定向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程序评审认定后,享受当地相应层次的人才有关优惠政策。
五、有关事宜
(一)选调人员须按选调机关通知的时间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按时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选调笔试、面试无指定范围和辅导资料,也无任何培训。
(三)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有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51—86810676、86831833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851—86824280、86826549
附件: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