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六枝特区区级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公布,计划遴选区级机关科员级(一级科员)工作人员共31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至9月20日(星期五),报名地点:特区职校综合实训楼门口(特区组织部背后)。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六枝特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鼓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根据《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六盘水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六枝特区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部分区级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遴选区级机关科员级(一级科员)工作人员共31名,涉及13家单位25个职位,详见《2019年六枝特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范围
在我区各乡镇工作,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忠诚担当,品行端正,业务能力较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16日及以后出生);
3.2014年及以后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须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村工作经历,相关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
4.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3.受党政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7.到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9年9月;
8.不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至9月20日(星期五),每天9:00至17:00。
报名地点:特区职校综合实训楼门口(特区组织部背后)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可登录六枝特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六枝党建网,提前从网上下载《2019年六枝特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查,具体如下:
①《2019年六枝特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需贴照片(若粘贴纸质照片,需与电子版照片一致);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⑤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⑥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代码报考职位代码_身份证号_性别_姓名.JPG,例如:0101_520201198501020012_男_张三.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
⑦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印证材料以及专业资格证书等;
⑧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原因、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
资格审查中,填报表格、印证资料出现模糊、缺项等情况的,报考人员要在9月20日17:00前进行补报。凡未按时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计划公开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该职位遴选计划将适当减少或予以取消。对职位遴选计划减少或被取消的,将在前面所述两个网站上及时发布第二次公告。遴选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遴选职位取消的,由报名人员本人申请,于2019年9月21日-22日17:00点前,到特区遴选办(设在特区委组织部)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报考人员若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瞒报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公开遴选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给予党政纪处分。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准确、畅通。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由特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折算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27日,由各遴选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报考人员提供的邮箱地址,自行下载打印。若有疑问,请联系各遴选单位。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详细时间及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体检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面试分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需在特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由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四)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备调动资格条件的情况,开展考察时间由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考察合格人数若达不到公开遴选计划数时,是否进行递补由特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公示
各遴选单位综合分析拟遴选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照拟遴选人员与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对拟遴选人员在其所在单位、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特区组织部审批。
(六)办理调动
各遴选单位将最终调动人员名单报特区组织部审批并办理调动手续。在调动过程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做决定。
五、其他有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为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履行遴选工作命题、评卷、监考、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遴选事项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公开遴选结果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涉及报名资料准备、资格审查、报考专业、准考证领取、面试时间等具体事宜可先向各遴选单位咨询,其他综合事宜向特区遴选办咨询。
(四)本公告由特区遴选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特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
特区遴选办咨询电话:0858-5328736
监督电话:0858-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