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9-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23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00-2019年9月18日17:00。笔试科目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共有贵州省文化馆、贵州省博物馆、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贵州画院(贵州美术馆)4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贵州文艺人才培训交流中心、贵州省文化厅幼儿园2家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9月16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hhly.guizhou.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9年9月4日到2019年9月12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9月16日9:00—2019年9月18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或http://219.151.4.99),选择进入相应的考试报名入口。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注册。考生选择进入相应的考试报名入口后,进入“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登录界面,点击“注册”按钮,进入考生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
 
  (2)上传照片。注册成功后,返回“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登录界面,登录成功后进入上传照片页面。照片必须通过照片审核工具(在当前页面点击下载)审核通过,按页面说明上传“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的照片,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图片,保存成功后进入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如之前填报的注册信息有误,可在此页面点击左侧“注册信息维护”选项修改注册信息。)
 
  (3)填写报名信息。照片上传成功后,点击报名页面左侧“选择考试”选项,选择相应考试后选择职位所属地市,进入考试文件和承诺书阅读页面。请认真阅读并点击“接受”按钮,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进入报名流程图页面。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选择报考职位。在报名流程图页面点击“选择职位”选项,进入选择职位界面,根据所报职位要求,选择你所报考的职位和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成功后进入报名流程图页面。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5)报名信息确认。在报名流程图页面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进入报名信息确认页面,点击“确认”按钮,确认成功后进入报考流程图页面。注意:报名信息确认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2019年9月18日17:00前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进入待审核状态,报名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2.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
 
  (1)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9月16日9:00—2019年9月19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和改报其它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9月18日17点前按上述报名流程重新修改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2019年9月18日17点后至2019年9月19日17点前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2)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9月16日9点至2019年9月20日17点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点击报考流程图界面中“网上缴费”选项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确认并缴费后,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公示。
 
  3.报名表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表打印。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的“下载报名表”按钮,打印3份《报名表》待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2)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需在2019年10月21日9:00至2019年10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的“打印准考证”按钮,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后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0851-8557290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32252、86831833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0851-86812112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的照片及填报的信息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甄别。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及《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应聘者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7日(周日)
 
  笔试科目: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范围可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版》(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公布。
 
  (3)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3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应聘贵州省文化厅幼儿园岗位的人员,为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人员,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6)本人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公布。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由专家组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公布。
 
  4.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2)总成绩在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学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hhly.gui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在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相关招聘工作。
 
  (二)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5572907(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监督电话:0851-85574065(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未定事宜,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本方案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附件: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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