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铜仁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9:00至6月12日17:00。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石阡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关于抓好(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简章》组织实施的日常事务。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9年全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5名,综合部门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65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条件详见《石阡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所列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坚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民选“村干部”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非定向职位的,不受专业限制(教育类职位须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面向“四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限由省引导办统一选聘的“四项目人员”,截止2019年8月31日在石阡县内服务满2年,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报考。
6.面向“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的,限2019年5月31日前已驻石阡县部队服役的军队干部随军家属;2018年11月前已批准随军,至2019年5月31日仍在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的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家属报考。
7.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的,限石阡县户籍(生源)退役大学生士兵(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8.面向“民兵应急队伍骨干分队的出队队员”定向招聘的,限2019年5月31日前,属县民兵应急队伍骨干分队的出队队员(由县人武部出具相关证明)报考。
9.面向“村干部”定向招聘的,限2019年5月31日前在石阡县所辖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不含“四项目人员”)已满1届(3年),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现仍在职人员报考,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10.限石阡县户籍(生源)报考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居民身份证不能证实为石阡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已在辖区公安派出所上户人员)。
11.具备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12.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的应届毕业生、委培生;截止2019年 5月31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和卫生类“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
3.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7.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10.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发布(http://www.shiqian.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统一在网上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6月10日9:00至6月12日17:00期间登录“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报名网址http://bm.gzekao.cn/tr/webregister/。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石阡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作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漏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招聘职位表所列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9:00至6月14日12:00。
1.资格初审在县招聘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核。
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已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按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9年6月12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考生自负。如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了资格初审并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提出改报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报名时间结束仍未申请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若出现姓名、身份证号填报有误的,在2019年6月12日17:00前,考生可自行修正姓名、身份证号后重新报名;其他信息填报有误的,须本人向县招聘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19年6月1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9年6月1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县招聘办公室在6月14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4.提交报名申请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10日9:00至6月14日17:00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申请并缴费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教育类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数予以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若无适合改报条件职位的,予以退费。
综合类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参考,划定成绩合格线(总成绩60分)。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9年6月26日9:00至6月28日17:00期间登陆“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加分
1.符合报考“乡村幼儿园教师”职位的“山村幼教志愿者”,在石阡县内服务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现仍在岗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2.符合报考“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职位的“村干部”,在任职期间个人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获国家级表彰的每次在笔试成绩中加4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同一事由获不同等级表彰的,取最高分值加分。
3.加分办理流程。符合加分条件的,自行在网上下载《加分表》(网址同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主管部门(山村幼教志愿者在团县委和县教育局签署意见,“村干部”在县委组织部签署意见)审定后,在报名时将《加分表》与其它资料一并提交资格复核处(县人社局六楼考试指导中心办公室)。6月14日报名工作结束,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填报加分表时需同时提供对应印证材料(表彰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该表彰推荐呈报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
申请加分人员名单经初审后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随后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上相应分值。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科目、内容及类别。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笔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
1.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类别代码为11。
2.教育类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幼儿基础知识;考试类别为教育类,考试类别代码为31。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9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办公室”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抽人统一办公,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末尾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综合类职位若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4张。
4.以“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资格报考相应职位的,须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属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交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身份审查报告。
5.以“村干部”资格报考相应职位的,须持以下证明材料:①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②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职务经历、现实表现);③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书记审核签字的廉洁自律材料;④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⑤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计生政策执行情况审核材料;⑥属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审查报告。上述材料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后,统一转交县招聘办公室。
6.以“军队干部随军家属”资格报考相应职位的,须持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证明其军人现服役部队及职务、家属姓名)原件1份、军(警)官证或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结婚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批复家属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报考相应职位的,须持退伍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县人民武装部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石阡县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8.以“石阡县民兵应急队伍骨干分队出队队员”资格报考相应职位的,持县人武部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其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原件1份,并附服务期间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由负责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并签名。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则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人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职位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
(1)综合类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教育类幼儿园教师职位采取基本技能测试,内容为:舞蹈表演、键盘(电子琴)演奏、歌曲演唱、故事讲述;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 + 面试成绩×40%
报考综合类职位人员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公室”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本部门、本乡镇(街道)的考察工作,并将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送“县招聘办公室”复核。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报名所填报信息与考察时提供证明材料不一致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
6.考察时,未能提供报考职位所需学历证及其他资格证原件的。
7.2019年8月3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考察相关材料的。
8.其他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报《干部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等,由“县招聘办公室”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报考职位所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笔试不设指定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招聘职位有选岗的,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择。
(三)本《简章》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56-7623755(石阡县考试指导中心)
招聘监督电话:0856-7623200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