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赫章县招募公益专岗(治安巡防人员)实施方案

2018-09-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贵州赫章县招募公益专岗(治安巡防人员)实施方案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贵州赫章县招募公益专岗(治安巡防人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章县就业扶贫公益专岗开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府办发﹝2018﹞119 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募公益专岗治安巡防人员88名,为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报名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募方案、发布招募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签订协议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募工作顺利进行,此次招募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招募工作的审核把关、监督检查、协调指导、政策把握等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国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科长
  副组长:杨林松   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专岗管理部负责人
  成 员: 各乡镇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赫章县公安局政工科,由王国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招募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招募职位、数量、用工单位
  共招募公益专岗治安巡防人员88名,具体岗位详见《赫章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全县公开招募公益专岗(治安巡防)职位表》(附件1)。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治安巡防工作。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35周岁(2000年9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裸眼视力5.0以上,身高165㎝以上。
  4.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及品行,作风正派。
  5.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少管、劳教,无吸毒史,不涉及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行为。曾在公安局所属各单位从事协勤工作因违纪被解聘的人员不准报考。
  6.属于赫章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募信息时间及方式。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1日,通过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募方案,并由各用工单位协调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在政府、村(居、社区)公示栏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并做好宣传。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
  报名地点:《赫章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全县公开招募公益专岗(治安巡防)职位表》中各职位对应的派出所。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赫章县就业扶贫公益专岗招募报名表(附件2);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政审证明。
  3.村(居、社区)委会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经与县扶贫办核对,若有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过程中或招募后,发现招募对象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
  1.各派出所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负责报名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及招募职位表中所明确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招募对象进行认真审查。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由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报名对象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结束后,由各派出所于2018年9月26日18时前将报名所有资料(纸质版)及《赫章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就业扶贫公益专岗(治安巡防)招募报名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县公安局政工科。
  2.县公安局负责对各派出所报送的对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中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六、面试
  面试由招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各派出所招募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募资格,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实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招募人员,通过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用工单位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居、社区)及用工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对象。
  八、办理招募手续
  确定的招募对象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县就业扶贫劳务公司分别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并与招募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九、薪酬待遇
  所有岗位人员工资1470元/月(含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县就业扶贫劳务公司根据用人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十、纪律监督。招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招募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赫章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3228651(赫章县公安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7—3225012(赫章县公安局纪委)
  点击下载>>>
  赫章县就业扶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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