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省从江县七香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9月22日8:30至2018年9月29日17:30。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贵州省从江县七香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贵州省从江县七香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是从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简称“七香农业公司”)。公司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丙妹镇江东北路98号,主要承担农牧业、林业、工业、科技等产业的投资开发。对畜禽、水产、果蔬、粮油及中药材等农产品的种养殖、加工、流通及配送经营;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孵化、创业投资及资本运营;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基地建设、租赁、资产管理等经营活动。为推动公司发展,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管理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企业营销副总经理1名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类、市场营销类等相关专业;
3.经验要求:3年以上销售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其中2年以上本行业工作经验;对市场营销工作有深刻的认知,熟悉本企业产品及行业业务流程;具有敏锐的市场感知、把握市场动态和市场方向的能力;优秀的沟通、协调、组织与开拓能力;为人正直、坦诚、成熟、豁达、自信,有高度的工作热情,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食品研发技术副总经理1名
1.年龄:30-50周岁;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食品及加工类等相关专业;
3.经验要求:食品等相关行业3年以上研发工作经验及3年以上管理经验;熟悉食品市场需求,能有针对性地研发新产品;有较强的产品信息分析判断能力和产品技术创新能力;具有较强感召力,能有效指导下属工作开展。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履职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3.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应聘并被聘用的,需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原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3.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4.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9月22日8:30至2018年9月29日17: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原则上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由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供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报名地点设在贵州省从江县七香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楼“招聘人员报名处”(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丙妹镇江东北路98号);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压缩后,以“姓名+电话”命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开招聘指定邮箱:290966955@qq.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1.报名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留学证明;3.工作经历和任职佐证材料;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含电子版);5.对照报名资格条件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资格审核,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报名截止日起10天内未收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即属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情形,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材料将给予保密,不予以退回,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销毁。
(三)笔试
报名截止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相关信息届时告知。笔试满分为100分,折合成百分制后按30%计入总成绩。若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则不予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2个小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对象(少于10人的,应聘的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并通知资格复审对象携带身份证、学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同本人放弃应聘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折合成百分制后按70%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最高分值人员)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取第一名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每个岗位招聘人选。
(七)体检
对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检医疗机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聘用公示
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对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为15—20万元人民币,试用期内薪酬由贵州省从江县七香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据企业薪酬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与贵州省从江县七香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薪酬由贵州省从江县七香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企业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2.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情形的,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 强 联系电话(手机):18798880531
电子邮箱:2909669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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