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注重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的要求,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红花岗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区直部门计划遴选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详细职位见《2018年度红花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基本条件统计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遴选人员范围
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的人员。
2.事业单位遴选人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40周岁及以下,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可放宽至46周岁,特殊行业或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度放宽;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6.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2018年度红花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及基本条件统计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8年6月30日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遴选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报名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大会议室(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剑江路塞纳阳光小区对面)。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如实填写《红花岗区2018 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推荐后,在报名时提交。
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片两张;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等)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名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二)考试
面试在红花岗区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和指导下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试题按有关规定组织命制。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监督小组和考务小组组成。考官小组由用人单位联合组成,考官人数为5人。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机构或人社部门选派人员组成。
面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面试地点:遵义市老城小学(遵义市红花岗区老城街道玉屏路)。面试结束后5日内,将考试成绩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并以恰当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三)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综合素质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也可以按1:1进行,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及名次不带入考察环节。
综合素质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应当由用人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确定遴选人员
综合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用人单位党委或党组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
对拟遴选人员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遴选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公示环节取消遴选资格而空缺的职位是否从考察范围的人员中递补拟遴选人选,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并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确定备案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2周内完成。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干部调配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注意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做好工作。对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区干部调配部门商各遴选单位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28434539 中共红花岗区委组织部
0851-28440089 红花岗区人社局
监 督 电 话: 0851-28423269 红花岗区第七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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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遵义市红花岗区委组织部
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