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正安县安场镇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招聘简章

2018-06-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贵州正安县安场镇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招聘简章已公布,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贵州正安县安场镇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正安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方案》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25名,职位设置:男性20名为01岗位,女性5名为02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和精准扶贫户放宽到初中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身高:男身高1.65m以上,女身高1.58m及以上。
  6、法学专业、退伍军人和精准扶贫户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有违法记录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履行法律义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安场镇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骆乐防,电话:18184484777。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安场镇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
  ⑵毕业证书、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⑶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⑷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⑸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蓝底或红底)照片4张。
  ⑹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的考生,须提供各乡镇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安场镇纪委办公室(雷晓琴,电话:15685209909)在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安场镇党政办公室。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当前国家民生政策(精准扶贫、合医、民政等)、十九大知识等。
  笔试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6月16日下午18:00以前在安场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和正安县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二)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8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安场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和正安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若遇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法学专业、退伍军人和精准扶贫户优先进入体检,再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体检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镇党镇办公室在体检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场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和正安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镇纪委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八、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等额聘用。
  (二)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未尽事宜由镇党政联席办公会研究确定。
  九、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1-26010001(安场镇党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13765237588(镇纪委)
  18184240800(镇组织办)
  点击下载>>>
  安场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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