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丹寨县人民医院直接招聘备案制临床、医技53名方案

2017-07-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贵州丹寨县人民医院直接招聘备案制临床、医技53名方案已公布,报名日期: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1日,报名方式:丹寨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综合楼三楼)。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临床、医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合我院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2017年丹寨县人民医院拟公开直接招聘政府备案制临床、医技专业技术人员5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方案、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丹寨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直接招聘备案制临床、医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县户籍、非本县户籍或生源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医院奉献的精神;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及亲和力;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8.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直接招聘方式
  (一)按照丹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的《丹寨县人民医院2017年年直接招聘备案制临床、医技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和丹寨县人民医院2017年3月直接到各医学高等院校现场招聘会公布的招聘岗位、数量、条件要求等进行本次招聘工作。
  (二)报名日期、地点及方式
  报名日期: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丹寨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综合楼三楼)。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不接受委托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及职称证书;
  2.5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照片;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现场招聘人员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证件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资格。
  2.受理报名,由本人填写附件2:丹寨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直接招聘备案制临床、医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五、考试方式
  面试(专业测试)+综合加分考核
  (一)采取直接核对在校成绩(就业推荐表),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丹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丹寨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综合加分考核
  1.综合考核加分,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及以前。
  由丹寨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为吸引优秀人才到我院工作,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加分:
  对具备以下条件者,在综合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加分最高为10分:
  (1)获得县人民政府(县委)及以上,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颁发的各项荣誉证书的:五次及以上的加10分,三次及以上五次以下的加9分,一次及以上3次以下的加8分;
  (2)获得县级医院颁发的优秀个人或者先进个人荣誉证书:五次及以上的加7分,三次以上五次以下的加6分,三次的加5分,二次的加4分,一次的加3分,无优秀荣誉证书的不加分。
  (四)综合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100%+综合考核加分。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考核加分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丹寨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在体检中,若有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下一环节政审阶段。
  七、政审考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丹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丹寨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3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八、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备案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后待遇及管理
  (一)被聘用的人员需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丹寨县人民医院和报考人员签订。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人事科落实备案制管理,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则办理有关解聘手续进行解聘。
  十、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丹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丹寨县人民医院是本次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丹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丹寨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点击附件下载>>>
  咨询电话:0855-3611162
  监督电话:0855-3611160
  丹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丹寨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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