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简章

2017-03-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贵州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3日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贵州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简章公布如下。
  2017贵州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简章
  结合我州“大旅游”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服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形象气质好的干部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接待服务和司勤驾驶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管理岗位7人,工勤岗位5人)。具体职位、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工勤岗位放宽至高中或中职(中专)毕业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工勤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 (1976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会务服务管理人员(01职位)和接待服务管理人员(02职位)的考生须有县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17年3月20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2017年3月20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截止2017年3月2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20日至23日(上班时间)到都匀市环东中路14号(州政府大楼旁,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5室)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另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会务服务管理人员(01)职位和接待服务管理人员(02)职位的人员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活动的证明或相关表彰材料。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5KB-20KB之内电子照片)。
  (4)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1式3份。
  (5)报考职位所需其它材料。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司勤人员03职位不受比例限制),由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该职位招聘计划是否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招聘职位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按先面试后笔试的顺序进行。
  1、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报考会务服务管理人员(01职位)和接待服务管理人员(02职位)考生先作专业技能测试,后参加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值各为100分(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 +结构化面试成绩×30%),分别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报考司勤人员(03职位)考生只作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90分。
  (4)面试时间为2017年4月8日、9日两天。8日作专业技能测试,9日进行结构化面试。
  2017年4月6日至7日(上班时间)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
  会务服务管理人员(01职位)和接待服务管理人员(02职位)笔试对象为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司勤人员(03职位)笔试对象为达到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笔试对象。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以及笔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60% + 笔试成绩÷1.5×40%。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州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实施。考察工作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2017届毕业生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等证书的;
  2、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七、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30076(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8284318(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
  点击下载>>>
  附件:
  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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