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

2016-03-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贵州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3754人。其中省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77人;市(州)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236人;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579人;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出机构(水文监测站、市场监管分局、税务所<分局>、乡镇法庭、司法所)计划招录2862人。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本次考试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点击进入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报名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布。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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