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铜仁市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15-12-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铜仁市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铜仁市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铜仁市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厅发〔2010〕10号)和《石阡县急需专业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5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5名,其中教育类20名,卫生类15名。招聘(引进)职位详见《石阡县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三、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并符合职位一览表要求;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及以上应(2016届)往届毕业生,但不包括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教育类只招聘(引进)应往届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2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并还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12月2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四、福利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等待遇按本县同职级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试用期(1年)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石府通〔2013〕4号规定待遇执行,即:博士、正高职称及以上奖励安家补助费30万元,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二年兑现10万元,第五年兑现10万元。硕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职称、享受省级以上政府津贴的专家奖励安家补助费20万元,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二年兑现5万元,第五年兑现5万元;硕士研究生、“211”、“985”工程院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免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人员奖励安家补助费12万元,分两次兑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6万元,第五年兑现6万元。所有安家补助费仅限用于在石阡购房,一律凭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购房依据逐年兑现,所购住房在服务期内享有使用权,服务期满享有所有权。
  (三)凡公开招聘的博士、硕士及“211”、“985”工程院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免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配偶子女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居住,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免收一切费用;其配偶、子女有正式工作的,可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在本县内优先择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五、公开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按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石阡县新闻网(http://www.sqxw.gov.cn);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qxrs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一)教育类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0日至30日(具体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2、报名地点:依次到贵州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组织招聘,如果相应职位招满,不再到下一学校招聘。
  3、报名时需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填写《石阡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表在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提供1寸免冠照片3张。
  4、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卫生类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9∶00—17∶30)。
  2、报名地点:贵阳市紫林宾馆(地址:云岩区延安中路110号)。
  3、相关要求:报名时需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县外在职人员报名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其行政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本表在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需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4、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组报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应聘用资格。
  6、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卫生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个人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招聘面试成绩统一在“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www.sqxrsj.gov.cn)。
  7、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
  8、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9、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
  (三)体检:根据公开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如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本次公开招聘(引进)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贵州省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考生签订相应的就业意向协议。
  (四)考察(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政审)。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座谈、与被考核对象交流等方式,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侧重考核工作实绩;应往届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核;
  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考察(政审)为不合格:
  一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是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是在《石阡县2016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方案》发布之后,已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工作人员;
  五是截止2016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学籍档案的;
  六是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聘用
  一是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编制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教育类考生,若在试用期满时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
  二是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七、有关事宜
  (一)公开招聘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二)凡因体检、考核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职位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三)本《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咨询电话:
  0856——7652001(中共石阡县委组织部)
  0856——7623200(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6——7623755(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指导中心)
  (五)监督电话:
  0856——7651192(石阡县监察局)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