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物资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5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9:00 至8月13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贵州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贵州省物资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发布如下。
贵州省物资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管理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物资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任务。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读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七)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持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8月10日9:00 至8月13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物资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附表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3、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8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确认并缴纳90元报名费,缴费时间于2015年8月15日17:00截止。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确认并缴费后,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取消的岗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物资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物资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后,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再进行职位填报。由于报考人员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9月8日9:00至9月11日17:00。
(二)笔试
1、笔试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2、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50分,折算后按百分制计入总成绩。
3、笔试时间:2015年9月13 日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以及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招聘单位按照《贵州物资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公告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4、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地点:贵州省物资学校人事科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四)面试
面试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1、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包括试讲和现场答辩。其中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50%,现场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50%。
2、行政管理人员面试包括能力测试和现场答辩。其中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50%,现场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比例为50%。
3、面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布,不作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5、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 “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非2015年应届的在读大学生;
5、现役军人;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8、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截止2015年10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若体检、考察对象不合格,不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工作。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省商务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3929773
监督电话:0851-83929145
六、未定事宜,由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附表:
贵州省物资学校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