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铜仁市沿河县事业单位招聘274名工作人员,贵州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名时间是2015年6月9日-6月12日,报名地点是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笔试分教育、卫生、综合三类,其中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2015年贵州事业单位招聘适用教材进行复习。具体详见下文。
沿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乡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公益事业繁荣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4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具体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4名(县直单位7名、乡镇267名)。其中:教育类170名、卫生类50名、综合类54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截止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沿河县登记入户,下同)国家承认学历中专(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外县户籍国家承认学历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3、选聘在沿河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四类人员(以下简称“基层项目人员”)。
4、本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5、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6、部队所在地为沿河县的随军家属。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4、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
①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②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③符合条件且报考职位为“定向招聘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5年6月9日,在我县服务满2年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四类人员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9、定向招聘“随军家属” 的职位,限2015年6月9日仍在沿河自治县服役的军队干部家属报考。
10、定向招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职位,限截止2015年6月9日在我县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满一届(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人员报考。
11、外县户籍国家承认学历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限报考卫生类、综合类相关职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2015年6月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he.gov.cn)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及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标注“★”字符号为紧缺专业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予以调减或取消的职位由县招聘办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调减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的视为放弃。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4、报名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5、报名所需资料:
①毕业证(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限户籍的职位)及所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报考定向招聘职位为“基层项目人员”的,如仍在岗的“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报考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的人员需持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截止2015年6月9日连续任职满三年的证明、推荐材料(须包含现实表现、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任职文件)1份;
④报考定向招聘职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须持退伍证;
⑤报考定向招聘职位为“随军家属”的,须持结婚证、配偶所在派驻部队政治部门开具的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身份证明;
⑥下载填写《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
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⑧ 报名及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每人100元标准收取,缴费凭证是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6、特别提示:
①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所需相关证明需由证明出具人亲笔签名,未签名的证明一律无效。
③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办”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7月9日— 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准考证发放地点:沿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据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类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卫生类、综合类只实行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教育类职位:小学教师为《教育基础知识》(小学)、幼儿教师为《教育基础知识》(幼教),小学教师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师考试范围为《幼儿教育基础》、《幼儿心理学》及《保教知识与能力》等。
卫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
(二)面试:教育类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分值100分,具体方案由沿河自治县教育局拟定,提交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原则上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1、教育类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卫生类、综合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体检合格的同时进入一下环节)。报考“紧缺专业”未达到1:3比例职位的人员,其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职位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核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学籍档案)的。
4、报名或体检、考察时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6、2015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8月10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的。
7、其它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相关考察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经“县招聘办”审核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招聘方案》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8223374(沿河自治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6-8221674(沿河自治县监察局)
附件: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