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未达开考
比例职位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事宜的公告
一、截止2015年3月17日18:00,部分职位报名缴费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根据简章规定,需减少、取消职位计划。选调计划减少、取消情况详见《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计划减少、取消情况表》(附件1)。
二、职位选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进行调整。
三、职位选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选调生职位或办理退费手续。需要改报职位或退费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23、24日(上班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提交书面申请。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改报或退费申请(须委托人亲笔签名)。
改报职位的考生,须对照拟改报职位的要求,写清楚是否符合该职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以及本人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原报考单位、职位,到拟改报单位所在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办理。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考生,请到省法院、省检察院办理改报 或退费手续。
办理改报或退费的地点见《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改报或退费地点表》(附件2)。
附件:
1、附件1: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计划减少、取消情况表.xls
2、附件2: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改报或退费地点表.xls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