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贵安新区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0名,贵州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具体详见下文。
贵州省贵安新区公安局2015年3月公开招聘20名专职消防员简章
为加强贵安新区公安消防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具备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专职消防员,现按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男性、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净身高168厘米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双眼裸眼视力4.7以上、无纹身。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执行力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够适应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方式和公安机关弹性时间工作制(根据勤务工作需要安排);
5、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无处分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公安机关政审;
6、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及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优先录用。
二、报名办法
2015年3月11日上午10:00至3月15日24: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报名,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三、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人员须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须带本人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还须带齐招聘职位表上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和身高测量。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体能测试
主要考察报名人员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能测试(占总成绩60%)和面试(占总成绩40%),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和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
五、面试
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贵阳人力资源网www.gyrc.cn。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有政治、经济问题和其他犯罪前科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者;
(三)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四)经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八、用工方式:对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委托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派遣服务,被聘用人员与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贵安新区党武镇、马场镇、高峰镇、湖潮乡公安派出所工作。
九、聘用及待遇: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二个月。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标准:1800元/月。
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月工资1800元+500元绩效奖金。以上工资待遇均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十、咨询电话、联系人
贵安新区公安局咨询电话0851-88902175
联系人:艾其珺、谢珺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