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黔西南贞丰县县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55名公告

2014-12-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贵州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guizhou)获悉,2014年贵州黔西南贞丰县县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55名。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13日- 12月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前可使用2015年贵州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5名(其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7名)。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详见《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贞丰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转正人员除外)。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2.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学历与专业详见职位一览表;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符合其他报考条件人员视为称职<合格>);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遴选方式、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13日— 12月14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局一楼大厅)。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4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师需获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
  由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遴选。
  (三)考试
  考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每一职位遴选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1:3以上方能开考,若比例不足1:3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职位调剂。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数的权重分配为: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面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上午9:00开始。
  按照职位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遴选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重新笔试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人员经考察不合格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工作由县直机关事业各遴选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并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贞组通〔2013〕20号)的文件要求,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直机关事业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调配手续:
  1.在行政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61716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6610056)
  附件:
  贞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