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问: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需要更改信息的,如何进行修改?
答: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需要更改信息的,由报考职位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具体修改程序及规定如下:
1、身份证号码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姓名、民族信息的修改程序:报考人员亲笔填写《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通过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将《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报考职位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经批准后由各人事考试机构进行修改。修改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3日(工作日)。
3、其他信息的修改程序:需要修改信息的报考人员接到面试资格审查通知(未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后,亲笔填写《申请表》,通过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将《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原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审核,原资格审查单位要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自治区招录机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面试实施机关”)备案,同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面试实施机关在面试资格复审的现场验证中,根据原资格审查单位意见将考生《报名登记表》的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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