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43名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受表彰

2013-11-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两年的服务生活很短暂,但那是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一笔财富。我相信这笔财富也一定能让我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受益无穷。”7月27日上午,刚刚结束两年支医生活的戴靖作为优秀代表,在2012年广西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上发表感言,赢得了阵阵掌声。当天,共有22个先进单位、12名先进工作者和43名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受到表彰。

  到基层去服务,最大的困难是什么?“初到乡下,看到我从事支医服务的卫生院,医疗水平及设备比我实习过的医院有很大差距,确实很有失落感。”戴靖说,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但适应了在基层的生活和工作,还与当地群众结下了深厚感情。有一次,一位病人因就医匆忙忘记带钱,戴靖便帮忙垫付了医药费。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患者就赶来还钱,还给他带来了自家种的葡萄,“虽然不值多少钱,我还是婉言谢绝了,但患者那份憨厚与朴实打动了我”。

  据了解,2010年是我区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的第一年。“三支一扶”招募人数从2009年的205名增加到2010年的350名。两年过去了,这一批35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中,有249名实现了稳定就业,仍有101名正在等待录用通知或者暂时没有明确的就业意向。

  为了保障这些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各级人社部门给予他们一定的优惠政策:一是考录公务员。我区每年的公务员招考,包括基层政法干警招录,都会拿出招录计划总数10%~15%的专项指标,定向招录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在内的四个服务基层项目中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二是事业单位招聘。根据有关规定,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从2011年起,原服务单位(指乡镇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全部聘用在本单位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此外,优惠政策还包括组织企业定向招聘、扶持自主创业等。

  今年5月,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对2010、2011届“三支一扶”大学生缴纳社会保险费进行专项检查。从“三支一扶”大学生反映的情况看,存在少数用人单位缓缴、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现象。会议要求要重视“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缴费和转移接续工作,从2012年起,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社会保险全部由各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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