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专职辅导员18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
(二)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勤奋踏实,甘于奉献,开拓创新,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三)在大学或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良,担任过学校或院系重要学生干部职务,并获得表彰和奖励,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
(四)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包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我校现有专业相对应;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七)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八)男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0厘米以上。(由于专职辅导员属教师编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规定,男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厘米以下不能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二、考试比例
本次招聘考试,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如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由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开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至8月20日。
1.报名:
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填写《钦州学院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及提交相关证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zxyrsc@126.com邮箱。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身份证号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网上须提交如下材料:
1.《钦州学院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4.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6.其他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一并发送,材料不全者我校不予受理;扫描的图片请自行修改大小,太大会导致系统拒收。以上纸质报名材料可在报名时间内(以邮戳为准)寄至广西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钦州学院人事处收,邮编535000。
2.缴交报名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通过网上转账、邮局汇款或现场到学校财务处缴交报考费。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每人共缴交报考费110元。钦州学院开户帐号:611959190314,开户行:中国银行钦州分行钦州湾大道分理处。
若考生因个人原因报考后不参加考试,所交报考费将不予退还;对弄虚作假报考者或明显不符合条件报考的考生,其报考费也不予以退还。
请考生保存好交费凭件原件,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不缴交报名费的,不予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2012年8月21日—25日
由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http://rsc.qznc.cn/main/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9月6日—7日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须携带《钦州学院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1份),本科、硕士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中所涉及的各类荣誉、资格证书、已缴交报考费凭证原件,接受核对审查。如提供的材料经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由人事处发给准考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试。
3.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时间:2012年9月8日(星期六)。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试岗实习。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知识;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公文写作能力。
(二)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包括:
(1)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
(2)综合分析能力;
(3)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4)学生工作能力;
(5)对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
(6)仪表举止和气质,文明礼貌。
(三)试岗实习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试岗考察人选,入选人员将被安排到学校及各二学院学工部门担任为期二周的学生工作助理,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进一步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是否同意聘用的依据。在试岗实习中,学校安排住宿,伙食自理。
(四)考核
由学校分管领导、人事处、学工部(处)、各二级学院组成考核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在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结合试岗实习情况,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确定拟聘人员,呈报学校审定。
(五)体检、公示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标准执行要求,费用自理。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校园网和校内宣传栏中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聘用
由学校人事处与受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辅导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被聘用的辅导员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工作职责,在辅导员岗位上的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四、联系方式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7-2808023
(二)传真:0777-2808633。
(三)E-mail:qzxyrsc@126.com
(四)通信地址: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钦州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35000
(五)联系人:梁老师、曾老师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