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播电视学校2012年人才招聘公告

2013-09-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学校师资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一些相关岗位的专业教师和执业医师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动漫专业教师(1名):动漫相关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有一定的手绘功底,能够熟练运用动漫设计和制作的相关软件。设计制作过相关的作品,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在学校从事动漫类教学工作的讲师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优先; (二)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影视编导类专业教师(1名):同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在相关行业从事过该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播音与主持教师(1名):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普通话等级一级乙等以上。在相关行业从事过该工作者优先考虑; (四)校医(1名):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内科或全科)执业医师资格,六年以上从业经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愿意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及相关工作;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三、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相关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或将应聘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广西广播电视学校人事财务科。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广播电视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本人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应聘人员所报的信息、资料内容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9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梁子敬 联系电话:0771-2506115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亭洪路41号广西广播电视学校人事财务科,邮编:530031  五、资格审查 (一)根据岗位需要,由人事财务科对报考者各项条件进行审查。 (二)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反馈给报考人员。并通知参加考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六、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考试时间 (一)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考试时间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确定并负责通知,请应聘者与用人单位联系。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一。 (二)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附件一:广西广播电视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附件二:广西广播电视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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