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多渠道多层次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级以下工作人员4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遴选范围
贺州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参公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干部身份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三、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公道正派,品德端正。熟悉机关工作者优先考虑。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0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
(四)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熟悉相关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调查调研、沟通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从2012年8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12年8月31日前完成)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8月29日下午6时前。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由本人或其所在单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三秘书科(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七楼727室)。
联系电话:0774-5123111,5124499。
传真:0774-5123160;邮编:542899。
3.报名事项:《报名表》可到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贺州人才网、贺州党建网下载。报名者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在编在岗的身份证明材料、个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原件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及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报名表》需由报考者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2012年8月30日—31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报考者本人。
(二)适岗比选(2012年9月3日—4日)
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和比较遴选,按每职位1:5的比例产生考试测评人选并在贺州市有关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测评(2012年9月15日—16日)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对测评人选进行测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
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量化评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3.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职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差额考察对象。
(四)差额考察(2012年9月24日—10月30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延伸考察、集体面谈、查档、书面征求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等方式,到差额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经考察合格的人选,抽调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1个月。
(五)讨论决定(2012年11月5日—6日)
列入考察人选在跟班学习结束后,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分析比较,形成考察材料和综合报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录用人选。
(六)录用公示(2012年11月7日-13日)
按规定对录用人选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工作均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贺州人才网、贺州党建网上及时公布,请各单位及参与人员密切关注。
2.未尽事宜,请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三秘书科咨询。
附件:贺州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