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防城港市行政机关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2013-09-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拓宽选人渠道,探索用人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社部《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经广西自治区公务员局、广西防城港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个行政机关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和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名,招聘职位和人数分别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分析职位1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规划设计编制审查与管理职位1名、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职位1名和市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及经济统计分析职位1名(详见《2012年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相关行业工作经验5年以上。

  2.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国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国家认可的专业认证机构的认证),相关行业工作经验3年以上。

  (八)具备拟聘任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及相关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附件1)。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选聘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机关联系。详见《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可以通过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28日—10月12日。

  3.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办公所在地。(详见附件2)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2年防城港市行政机关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可以登录防城港人才网等网站下载,附件3),应聘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对于在职的应聘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小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通过信函、传真报名的,须在10月12日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报考的招聘单位进行验证。逾期未提交材料进行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同时应聘两个及以上职位。

  (4)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机关负责。

  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机关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8月28日—10月15日

  (三)专业测评

  1、履历分析。招聘机关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履历分析,重点分析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

  2、专业测评。招聘机关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专业测评。

  时间要求:10月19日前完成

  (四)提出拟聘任考察人选

  招聘机关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根据履历分析和专业测评情况,按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2的比例,提出拟聘任考察人选。

  时间要求:10月20日前完成

  (五)考察

  招聘机关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聘任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工作业绩。

  考察时间:10月25日前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聘机关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应当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时,按有关规定,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招聘机关负责。

  体检时间:10月31日前

  (七)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

  组织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审核,结合考察、体检情况,每个职位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时间:11月15日前

  (八)公示

  拟聘任人员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11月25日前

  (九)聘任审批和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任。

  (十)办理聘任手续

  拟聘任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原则上于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

  六、聘任制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年薪制(年薪含岗位工资、奖励工资、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职位薪酬分为15万元、12万元、10万元三个档次。(详见《2012年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七、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根据《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一)实行聘任合同制。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至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详见《2012年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聘任机关根据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和《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聘任制公务员进行考核。聘任制公务员考核的结果作为聘任制公务员薪酬调整、奖惩、合同解除的依据。

  咨询电话:

  广西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2828010、2822162

  报名联系电话:

  广西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70-2818723、2827964(传真)

  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0770-2881231、2883300、

  2881276(传真)

  广西防城港市财政局:0770-6102362、6102361、2881225(传真)

  广西防城港市统计局:0770-2822555、2200895、2200890(传真)

附件:1、2012年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2、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3、2012年防城港市行政机关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组织部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