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政法干警招考公安系统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2013-08-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报送广西2012年政法干警招考公安系统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的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人选严格实行资格审查制度,现就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2012年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笔试的合格分数线,即公务员考试成绩和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4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韦汉福等1419名考生为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报送材料的时间及方式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至26日。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将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大专以下学历或职位要求生(兵)源地、常住户口为广西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服务基层项目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逾期不报者,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如有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的,从同职位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选于11月5日前以面试公告形式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上公布。


  报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传真号码:0771-2892140、2892141、2892142。


  附件:广西2012年政法干警招考公安系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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