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陆川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公告
2013-08-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我县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4名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具体从事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岗位
招聘名额
岗位
招聘名额
珊罗司法所
1
平乐司法所
1
马坡司法所
1
米场司法所
1
沙湖司法所
1
沙坡司法所
1
温泉司法所
1
大桥司法所
1
横山司法所
1
乌石司法所
1
滩面司法所
1
良田司法所
1
清湖司法所
1
古城司法所
1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男性,陆川籍,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高中(中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和法律专业优先,熟练计算机操作,年龄20—40周岁,身高1.65米以上,体重55公斤以上,身体健康。
(三)原则上所招聘岗位人员应具有当地户籍并在当地居住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3日至2012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2、报名地点:陆川县司法局政秘股。
联系人:罗海波 曾荣惠
联系电话:0775—7335076
3、报名手续:报名者应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件、有关专业特长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个人简历一份。在报名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在报名处填写《陆川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应本人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不收报名费。
4、在报名时,进行计算机基础应用技能(即:熟悉WORD文档及EXCL工作表操作等)测试。
5、对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
6、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技能特长、主要社会关系及社会表现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
7、体检
拟招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差旅费由考生自行负责)。
8、聘用
体检结束后,根据拟聘人选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本局确定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间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由陆川县司法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
聘用期间工资为每月1500元左右(含有关保险在内),食宿自理。
陆川县司法局
201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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