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港市补录公务员体检和体能测评公告

2013-08-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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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2012年度从公务员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贵港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从公务员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贵港市2012年度从公务员候录库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员由招录机关负责通知。(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职位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且不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为合格。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以及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公安专业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经研究,定于2012年11月7日进行体检。


  请体检人员于11月7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到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贵港市中山中路349-2号)报到,分组集中。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


  报考公安职位、检察系统须体能测评的考生:11月8日在贵港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港北区大圩镇南梧公路旁)进行。请各位考生于11月8日上午8点前到体能测评地点报到。


  报考需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的考生,体检合格的必须参加体能测评。未进入体检但面试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可凭个人意愿申请参加体能测评。申请体能测评的考生请于11月6日前传真个人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申请到各主管单位:


  公安职位的传真:0775-4572013


  法院职位的传真:0775-4591940


  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我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和《关于做好我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实施。


  招录机关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应在接到体检通知的2日内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作随意放弃考录资格处理,并将随意放弃考录资格人员名单及时报告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考生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本次笔试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身份证,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市人社局大院内报到,分组集中。


  2.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到时缴交体检费270元/人(含体检当天早餐费)。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激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考生在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本组体检引导员保管。


  5.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6.考生要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填写完毕后交给本组引导员。


  7.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组,抽血前暂不吃早餐;抽血后,由引导员统一组织本组人员吃早餐。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宣布解散后才能离开。


  8.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9.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未检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0.体检结果于2012年11月8日在贵港党建网、贵港人事人才网公布。


  11.为了方便体检,建议考生体检当天穿着运动衣或宽松的衣服。


  12.考生参加体检、体能测评交通食宿自理。


  联系电话: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775-4563090


  贵港市公务员局 0775-2936835


  中 共 贵 港 市 委 组 织 部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一:


  贵港市2012年度从公务员候录库中


  考录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共57人)


  韦玮、陆潇瑜、江俐洁、覃丽洁、伍栩漾、覃丽、廖秀瑜、


  安俞萍、谢美芬、王燕、贺小川、覃伟、宁秋设、蒋飞勇、


  赵炫、叶叙佐、徐宁文、邓叶、莫海腾、林中双、陈东宏、


  卢洁梅、黄慧、韦燕、莫锦庸、黄迎才、陆祖付、邓良春、


  甘进锦、赵楚田、冉光耀、卓澍义、戴钰、覃亮综、唐兵、


  冯海荣、杨谏超、马开途、韦 焓、梁 叶、黄亮、宾志炜、


  张质良、郭剑钊、陈菲、梁梓欣、陶正萍、宁航宇、钟远明、


  杨思泉、李庆辉、王艺达、谢红钊、刘芙桢、肖哲、覃柳枝、李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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