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区部分岗位急缺问题,经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 “211工程”广西重点高校和列入广西第一批(俗称一类本科)招生的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中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双向选择”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2名,其中:玉州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1名,玉州区青少年宫1名,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和范围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211工程”广西重点高校和列入广西第一批(俗称一类本科)招生的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广西户籍;
(五)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聘用时需出具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岗位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初试
报名和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3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在广西人才市场进行报名和初试。
须交材料:应聘者应交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校鉴定、学习成绩表、在校期间获得的奖状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复试。初试结束后,按岗位根据考生的初试结果、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人选进行复试(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数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按岗位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考察主要是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与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四)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玉州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服务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取消聘用资格。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一律办理入编手续,由玉州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
附:2013年玉州区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玉林市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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