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政法干警考试报考问答

2013-07-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编者按:为做好政策咨询和考务服务工作,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将不定期对报考人员反映较为集中、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统一答复。提请广大报考人员予以关注。)

  1、是否所有的报考人员在8月15日报名结束后都可以改报职位?

  答:否。报名结束后,只有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缴费成功的人员,接到招录机关通知后,才能于2012年8月21日8:00—8月22日18:00改报其他职位,并在相同时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其他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均不可改报职位。(2012年8月9日答)

  2、上传照片的要求与去年有何不同?

  答:主要是程序要求不同。去年是先上传照片后资格审查,今年是先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才上传照片。不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缴费。(2012年8月9日答)

  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是否有身高、体重的要求?

  答: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除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外,人民警察职位没有身高、体重的要求。但是,对于报考公安、司法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有纵跳摸高体能测评的要求,详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2012年8月9日答)

  4、问:对于招录对象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0年和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如何理解?

  答:这里有三层含义:一是指毕业当年(2012年)或毕业次年两年(2010、2011年)内,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一直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未就业”是相对“就业”界定的, “就业”指的是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曾经或一直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或在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工作且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已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除此以外就属于“未就业”。三是服务基层“四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或服务期满当年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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