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岗位为:办公室1名,交通秩序管理科2名。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或有写作专长者优先考虑,身体健康,身高不限。
二、工资、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
(二)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我单位负担。
三、下列人员不准报名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2013年6月23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实地报名,填写《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网上报名:请将《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到邮箱:100911724@qq.com;
实地报名地址: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迎宾路南与麒麟路交叉路口处),联系电话: 13878298251,联系人,郑华。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1张.
五、笔试
(一)时间:2012年11月25日上午9至11时30分;
(二)地点: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603会议室。
六、体检、政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政审人员,按招聘岗位名额 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由交警支队到其户籍派出所获取审查证明材料。
七、聘用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附件: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