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要求,我市定于2013年5月20日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计划公开招考聘用1693个职位。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公告。
一、招考聘用的基本条件
招考聘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
(四)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年限未满七年的;现役军人。
(八)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年龄、工作年限(服务期)、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5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考聘用的范围和对象
(一)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所设定的范围和对象。
(二)在百色市服务的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四个服务项目人员”)。
三、招考聘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文化考试、面试、专业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政治思想考核和业务水平考核、身体健康检查进行择优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