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柳州市柳南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13-06-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进一步充实柳南区教育教学人才队伍,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69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学校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1、中学教师岗位4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为:
  中学语文教师7名;中学数学教师7名;中学英语教师7名;
  中学政治教师4名;中学地理教师2名;中学历史教师3名;
  中学生物教师2名;中学体育教师2名;中学美术教师1名;
  中学音乐教师1名;中学计算机教师3名;
  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财务人员1名。
  具体工作单位根据柳南区属各中学学科需要分配。
  2、小学教师岗位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为:
  柳州市河西小学小学数学教师1名;
  柳州市和平路小学小学语文教师1名;
  柳州市第二十七中学附小小学科学教师1名;
  柳州市革新路第一小学小学体育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愿意为柳南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中学财务人员岗位除外)应届毕业生(即2012年、2013年毕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
  7、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8、无违法犯罪史,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9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3、报名地点: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柳州市潭中西路15号富丽嘉园商住楼B座7楼7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3710226
  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留存)。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和2013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盖章)。报考者报考时请递交《柳南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可从柳州人才网www.lzrc.com.cn下载)。
  4、资格审查方式:招聘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说明理由。
  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包括初试和复试。
  1、初试及复试人选推荐
  (1)初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18日,具体待通知;
  (2)地点:中学教师岗位初试地点待定;小学教师岗位:各招聘学校;
  (3)初试形式:采取试讲试教方式进行;
  (4)初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5)复试人选推荐:原则上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以面试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
  2、复试
  (1)时间:待定(预计2013年7月上旬前完成)
  (2)地点:待定
  (3)复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试教(艺术类教师包括特长展示)相结合方式进行。
  (4)复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复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2,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柳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能开考。
  五、考核
  各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以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考核人选。由柳南区教育局牵头负责考生拟聘前的考核工作。考核完成后需出具书面考核材料(考生个人考核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违法违纪证明、县(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生政策证明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由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待遇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柳州市柳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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