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省百色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05-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要求,我市定于2013年5月20日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计划公开招考聘用1693个职位。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公告。
  一、招考聘用的基本条件
  招考聘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
  (四)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罚年限未满七年的;现役军人。
  (八)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年龄、工作年限(服务期)、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5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考聘用的范围和对象
  (一)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所设定的范围和对象。
  (二)在百色市服务的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四个服务项目人员”)。
  三、招考聘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文化考试、面试、专业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政治思想考核和业务水平考核、身体健康检查进行择优聘用。
  四、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百色人才网(www.bsrcw.com)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网络报名系统,在网上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0日8:00—5月27日24:00
  2.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在笔试中,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计划聘用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取消聘用计划,并由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对于艰苦边远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其他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特殊职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按照管理权限,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3.网上改报职位。2013年5月20日8:00—5月27日24: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缴费成功的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3年6月4日8:00—5日17:30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原则上,市直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级以下(含县级)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社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实施。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其中,对2013年6月4日8:00—6月5日17:30改报职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20日8:00—5月27日17:30,6月4日8:00—6月5日17:30。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进行网上资料的修改,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3年5月20日8:00—5月29日17:30,6月4日8:00—6月5日17:30。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缴报名考试费(共11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对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具体缴费和退还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见《报考指南》。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5月20日8:00—5月30日24:00。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 2013年6月28日8:00—7月4日17:3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6-2685106
  五、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范围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3年7月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英语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基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4.成绩公布:7月25日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百色人才网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码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5.命题:由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家统一组织命题。
  (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1.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综合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人选;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
  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程序。已确定参加的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参加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
  2.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各县(区)的面试工作方案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核由各县(区)、市直用人单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进行面试时,要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官一般为7或9人,考官由用人单位、专业人员、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员组成。各县(区)面试考官要求县与县之间交流,每个考场交流考官不得少于50%。招聘岗位专业性较强的,考官中专业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名字、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为零分,其余酌情扣3一5分。面试的分值不能超过100分,并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时当场公布,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成绩及排名。
  3.专业技能测试的组织与实施
  是否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由各县(区)、市直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各县(区)的专业技能测试由各县(区)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事业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可采取专业笔试、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各县(区)的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由各县(区)商市人事考试中心制定,市直事业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商市人事考试中心制定。专业技能测试的分值不能超过100分,并计入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专业技能测试全部结束时当场公布,并在专业测试考场区域内公布成绩及排名。
  4.监督与指导
  各县(区)制定的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人监督指导。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到场进行指导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
  5.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命题: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家统一组织命题。
  6.面试时间全市统一。面试地点由各级人社部门通知。
  (三)实行严格验证制度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各级人社部门安排,并通知考生。
  进入面试或专业测试的报考者须按本《公告》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政府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四个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负责。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公共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六、总成绩标准
  总成绩﹦公共笔试分+面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分)。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公共科目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1.市直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区)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及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桂人发〔2011〕155号和百政发〔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3.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公开考生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即要求复查,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并在30天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核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考核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并在60天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八、公示、聘用审批
  (一)公示、聘用审批
  1.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人社行政部门根据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同一职位排名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人社行政部门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办理审批聘用和入编后,出现问题的,不再办理递补聘用手续。
  (二)签订聘用合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根据本级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用人单位与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机构。党委组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出现其他违纪情形的,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笔试、面试命题必须采取入围方式加强管理,试卷的印制、运送、交接与保管、考试、阅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考。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入编手续,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工资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公告由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6-2841758
  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   0776-2685106
  监 督 电 话: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检组 0776-283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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