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招聘辅警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80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7日。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山海大道28号。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2020年度公开招聘辅警简章
为提升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服务群众、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等能力,确保边境地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辅警。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0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
(四)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及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五)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服从意识;
(六)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经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公安机关辞退或从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自动辞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收集、报告边境辖区的敌社情和舆情信息线索;发现、报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化解工作;
(二)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三)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治安执勤、设卡守候等治安防范工作;
(四)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五)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六)协助开展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防盗、防破坏、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等安全防范工作;
(七)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应对突发事件,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八)协助开展走访群众、实有人口管理、人口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
(九)协助对进出边境管理区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检查;
(十)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四、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的可以考虑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在4.2万元以上(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视岗位情况设定岗位津贴。
2.工作满2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放弃者,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政审考察、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七、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8月15日起,可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 (http://fcg.gxrc.com/)查阅招聘简章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8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咨询电话:0770-3251501-32105,联系人:王警官。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山海大道28号
3.报名方式:携原件到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进行现场认证。报考人员可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http://fcg.gxrc.com/)自行下载《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进行填写。由户籍所在地或报考志愿单位进行政审,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计算机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4张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前往防城港市防城区山海大道28号进行现场认证,同时需佩戴口罩、并提供个人健康绿码。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四)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组织各招聘单位人员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资格初审由各用人单位进行严格把关,初审通过的进入政审阶段,对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行告知并予以退回。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或者存在不适宜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不予报名或者聘用。
八、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8:00集中,8:30开始(视天气情况而定),地点待定。
(二)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当自愿填写免责声明书。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评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体能测评四项中有三项达标方为合格;报考“文职辅警”职位的,体能测评四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九、笔试
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笔试的资格。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8月29日上午8:30,地点待定。
十、面试
(一)面试资格条件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1:2的比例或者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30日上午8:30开始,地点:防城区山海大道28号(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
(三)面试考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以上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人选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防城港市人才网(http://fcg.gx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支队可根据职位空缺情况进行补录。
(二)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资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待遇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从候录库中聘用警务辅助人员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政审考察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纳入本次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支队根据其他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可将本候录库人员聘用为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待遇。进入候录库后的时效性和具体人员调配情况,由支队根据一定时期内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所需人员等情况决定。
十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其它
1、本简章由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2、报考咨询电话:0770-3251501-36105(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
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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