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招聘专职消防队队员公告

2020-01-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广西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招聘专职消防队队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队员6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止(8:00-12:00,15:00-18:00)。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木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6名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桂平市人民政府同意,木乐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队员6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桂平市木乐镇专职消防队队员。
 
  (二)招聘人数:6名。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二)招聘人员为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5米以上。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员退伍军人、本镇户籍人员、木乐镇贫困户,如有特殊技能或专长的聘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止(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psmlzgov@163.com。
 
  (三)报名地点:桂平市木乐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木乐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还须填写《桂平市木乐镇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对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测试地点:木乐镇人民政府球场。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见附件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体能测试由木乐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体能测评总体情况,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综合分析、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测试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已确定体检的人员按规定时间集中统一到木乐镇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核对象。
 
  3.考核。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察政审考核由桂平市木乐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经体能测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招录人员。
 
  (五)公示、审批、聘用
 
  按规定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具有不得招聘为消防员情形的即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不属实的人员,与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
 
  五、工资待遇
 
  招聘的消防队队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外聘用有关政策和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食宿自理,单位依法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保险。
 
  六、强化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木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0775-3666343。
 
  附件:
 
 
 

  木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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