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玉林市容县公安局招聘18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7-08-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玉林市容县公安局招聘18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7日至11日,报名地点为容县公安局政工室(局三楼)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笔试主要考察基本法律知识、社会常识等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满足容县公安局招聘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警辅”) 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容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人数:
  岗位①:公安局机关文员6名。
  岗位②:容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2人。
  岗位③:容城、容厢、绣江、六王派出所各1人,杨梅、灵山、罗江派出所各2人。
  (二)招聘范围:
  原则上面向容县户籍人员。应聘人员系中共党员、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具有汽车驾驶技能公民,具有其中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全日制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局机关文员要求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汉语言与文学类专业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内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11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2、报名地点:容县公安局政工室(局三楼)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2、应聘人员须填写《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一式一份,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四、体能测试、面试范围及时间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基本法律知识、社会常识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2、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至11:00
  地点:容县公安局 八楼会议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笔试开考的职位根据1:3面试比例(含未达1:3面试比例按照实有人数开考的职位),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员。笔试合格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合格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学历高(普通院校全日制优先)、退伍军人、警校生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4面试地点:容县公安局
  5.面试组织: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6.面试成绩公布:县公安局张榜公布,并在容县公安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标准:1000米≤4′35″,800≤4′30″,俯卧撑10秒内完成6个以上,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个以上,立定跳远(男≥2.2米、女≥1.5米)。
  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在体能测试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六、公示、审批、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县人社局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为被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七、发布招聘公告
  在容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xrljb.gov.cn/)发布公告。
  八、本公告由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5316056  (容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0775—5322179  (容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容县公安局
  2017年8月3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