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自治区和设区市直属机关从下级机关补充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层次公务员,除特殊情况、特殊职位不适宜公开遴选以外,一般应进行公开遴选。《通知》还明确,基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也可以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公开遴选,拓宽了自治区和设区市机关选人视野。
在提高遴选工作科学化水平方面,《通知》要求,一要加强职位分析,科学设置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合理设定笔试面试权重比例,扩大面试人选和考察人选入围比例等,增强公开遴选的竞争性;二要坚持“以用为本”,突出“干什么、考什么”“用什么、测什么”,积极探索根据职位类别和职务层次设置测试科目,采取多样化测评方法,注重测评实际工作能力和职位胜任能力;三要实行差额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短期培训、短期跟班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准确评价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等,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通知》的印发,标志着广西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步入常态化开展、制度化推进阶段,对于领导机关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规范选人用人方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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