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流程时间有变化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招录流程与去年基本保持一致。但时间方面有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告发布时间比去年推后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而2015年发布的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相比而言,本次公告发布的时间比去年推后4天。
第二,报名时间间隔不变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依然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2016年8月29日8:30至8月31日18:00,而2015年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8:30至8月27日18:00。通过对比分析,不难发现,本次招录培养考试报名时间依然为3天。考生依然要抓紧时间选择自身合适的岗位报考,以免错失报名最佳时机。
第三,笔试时间推后6天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9月25日,而2015年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9月20日。二者进行对比,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笔试时间推后6天。从公告发布到笔试当天,时常不超过30天。因此,考生要提前做好备考工作,制定备考方案,这样才能循序渐进,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备考效率的最大化。
具体笔试时间如下表: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有调整
本次招录考试在招录对象即条件方面有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大。考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满足报考要求。
(一)招录对象
本次招录考试的招录对象与2015年相比,调整幅度并不大。但考生要注意时间方面的要求。
(二)招录条件
本次招录考试在具体招录条件方面,也有调整,但调整并不大。考生要注意年龄、户籍、学历、服务年限等方面的要求。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29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8月29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27周岁(1989年8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市级以下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29日至1998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2)学历:①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②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③报考专科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④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条件:报考人民警察(包括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和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4)其它事项:大专以下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兵)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本次招录所涉及的户籍、“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8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优惠政策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中,优惠政策不容错过。具体优惠政策有:
第一,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加分计入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笔试成绩。
第二,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规定,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录人数有微调
(一)招录总人数减少
今年广西计划招录培养105人,与2015年招录培养175人相比,招录总人数减少70名。以下为2014-2016年招录培养人数变化图。
(二)各培养层次招录具体人数减少
本次各培养层次招录人数有差异,与2015年相比,也有变化。具体如下图:
(三)各系统招录具体人数减少
本次各系统招录培养人数有差异,与2015年相比,变化也较大。具体如下图:
四、培养院校减少
本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院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共5所。而2015年招生院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共8所。相比而言,招生培养院校减少3所,具体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广西警察学院。考生要注意其中的变化。
五、笔试大纲、面试形式变化不大
(一)笔试大纲对比分析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因此,笔试大纲与2015年相比,变化并不大。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参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民族加分)÷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二)面试流程
1.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面试资格审查
自治区政法机关根据计划录取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同一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该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自治区政法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并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核实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自治区政法机关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周。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自治区政法机关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4.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
六、报考政法干警的优势
参加本次招录考试的考生被录取后,在校期间免收学费,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费。这就意味着,顺利通过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既可以在学历方面得到提升,也可以在顺利毕业后,成为一名公务员。具体为:
被录取人员到有关院校报到时,由录取院校在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上加盖公章,被录取人员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定向培养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培养单位报到后,由定向培养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温馨提示: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8:30至8月31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29日8:30至9月2日18:00。
网上改报职位:
2016年8月29日8:30至8月31日18:00,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2016年9月6日8:30至18:00,对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人员,可在接到自治区政法机关通知后,在网上改报职位。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8:30至面试当天8:30,笔试地点均设在南宁市。
总之,每一次考试都是一次机遇,每一次考试都需要认真去准备、付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广西公务员考试网专家祝您早日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