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桂林市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6-06-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桂林市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选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闵捷等187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集中验证时间、地点
  时间:考生应在2016年6月13日至6月15日进行验证,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桂林市人才市场(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可乘坐22路、23路公交车到西门桥站下车。
  为便利外省外地考生,可在面试前2天(6月16日-17日)进行验证(地点: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科,桂林市环城西二路71号西楼4楼)。
  复审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给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生源地或常住户口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或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8日、19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地点:桂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0号,市体育中心北侧),可乘坐23路、100路公交车到毅峰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职位计划
  因招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以及体能测评不合格,决定取消桂林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主任科员(职位代码为:030009001001)等12个职位的12个录用计划,确定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司法执行岗位一(职位代码为:03006002001)等4个职位减少5个录用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检
  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以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其他职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面试结束7日后在桂林党建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的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及安排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标明的时间须于6月18日或19日上午7∶30-8∶00到达候考室报到,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诚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
  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73-2825516
  桂林市人社局公务员考录科 0773-2825843、2812551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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