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广西公务员考试网现将贺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盘永江等1170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2)。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6年6月15日-17日。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
1.选调生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贺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五科(广西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四楼0452室)
2.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各招录机关(具体地点
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材料邮寄地址”栏)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选调生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成绩单、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
6.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此外,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 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19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具体的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153号)。
(五)面试形式
选调生面试采取的方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
公务员面试采取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定向村(社区)“两委”职位面试采取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取消或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贺州市公安局警务交通技术民警职位(职位代码为:240005001001)等职位的18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3)。
二、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集中地点:贺州市万兴路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大楼(贺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对面进约100米)。
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通知书要求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7:2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六)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面试当天17:00前到规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
四、其他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贺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失信惩戒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贺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五科 0774-5129022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774-5136503
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774-5136517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